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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自然资源局(汇总)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来源:财务科 | 发布时间:2020-04-24 | 【关闭】

 

 

兴安盟自然资源局(汇总)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2020年 4  22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兴安盟自然资源局是兴安盟行政公署主管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森林的综合经济部门。

(二)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盟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拟订全盟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等地方性政策、办法草案。

(三)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按照国家、自治区制定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全盟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组织实施全盟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全盟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旗县市开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落实国家、自治区制定的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盟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全盟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盟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五)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按照国家、自治区制定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盟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组织实施全盟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全盟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六)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全盟自然资源发展规划,落实国家、自治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全盟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全盟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七)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全盟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全盟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全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全盟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全盟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审批、监管工作。指导全盟土地征收征用工作。

(八)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组织编制全盟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组织政府投资的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九)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全盟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全盟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十)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全盟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监督管理全盟地质勘查项目。负责全盟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地质矿产勘查工作。负责全盟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全盟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盟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盟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全盟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及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全盟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二)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全盟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的查询和审批。负责全盟矿业权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工作。监督指导全盟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三)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全盟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全盟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全盟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全盟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全盟辖区内测量标志保护。

(十四)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全盟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落实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全盟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五)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督察意见。查处全盟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旗县市自然资源局有关行政执法工作。根据授权委托对地方政府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督察。

(十六)统一管理和协调兴安盟林业和草原局。

(十七)完成盟委、盟行署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盟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兴安盟自然资源局部门预算包括:盟本级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一)兴安盟自然资源局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盟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5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1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3家。

截至201912月底,行政编制数2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18人,事业编制数39个(其中经费自理编制数6个);年末实有人数105人,其中:财政供养人员72人,经费自理人员6,离退休人员27人

(二)兴安盟自然资源局所属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兴安盟自然资源局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1

兴安盟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2

兴安盟土地整治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3

兴安盟土地调查规划院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4

兴安盟国土资源局农垦分局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 1442.42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68.68万元,增长13.24%,增加主要是由于一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经费增加。二是增加兴安盟国土空间规划项目收入

支出预算 1442.42 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68.68万元,增长13.24%,增加主要是由于增加主要是由于一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经费增加。二是增加兴安盟国土空间规划项目收入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 1442.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442.42 万元,占比 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占比 0%;事业收入  0 万元,占比 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占比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比 0 %;上年结转 0 万元,占比 0 %,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 0 万元,占比 0 %。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 1442.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918.42 万元,占比 63.67 %;项目支出 524 万元,占比 36.33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占比0  %。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全盟201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不动产数据机房维护工作、全盟GPS C级网、北斗增强系统维护工作、第三次土地调查项目的支出、兴安盟国土空间规划项目、办公楼租金价款评估费、自然资源监测监管、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 1442.42  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442.42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  万元,上年结转  0 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 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0 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23.24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0.05 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遗属生活补助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  71.8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98 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政策规定发放的职工住房公积金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1347.3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160.6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机构运转全盟201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不动产数据机房维护工作、全盟GPS C级网、北斗增强系统维护工作、第三次土地调查项目的支出、兴安盟国土空间规划项目、办公楼租金价款评估费、自然资源监测监管、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0万元,增长 0 %。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42.5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0.3 万元,下降0.7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9.59 万元,下降0.18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比上年预算 0 万元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                 

0万元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 0 %。

2、公务接待费  2.01 万元,比上年预算 1.8万元增加0.21   万元,增长11.67%,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 6.49万元减少4.48  万元,下降69.03 %。减少主要是由于我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40.5万元,比上年预算 41  万元减少0.5万元,下降1.2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 45.61   万元减少 5.11 万元,下降11.2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万元,比上年预算 0万元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 0 万元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0.5 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  41 万元减 0.5 万元下降 1.2 %,比上年执行数    45.61万元减少5.11万元,下降11.2 %。增加(减少)主要我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0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3.07万元,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费14.18万元、印刷费0.63万元、水费0.05万元、电费0.1万元、邮电费4.26万元、差旅费3.48万元、会议费0.6万元、维修(维护)费3.97万元、租赁费3.2万元、培训费0.56万元、公务接待费2.01万元、劳务费0.1万元、工会经费11.94万元、福利费8.74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35万元、其他交通费32.5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6万元。比上年预算111.93万元增加11.14万元,增长9.95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增加人员相应增加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214.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189.12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末,共有车辆16辆, 其中:机要通信车辆8辆、执法执勤车辆7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

四、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0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2个,公开绩效目标12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524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资金量不得低于预算批复资金的8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桂敏        联系电话:0482-8212766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9张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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