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兴安盟自然资源局邀请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国土空间规划科、确权登记科、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科室召开烈士陵园不动产登记工作推进会。
会上,兴安盟自然资源局传达学习了国家、自治区有关烈士纪念设施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的文件精神,系统梳理了兴安盟烈士陵园现状和未办不动产证的具体原因,并同兴安盟退役军人事务局围绕兴安盟烈士陵园基本情况、历史遗留问题、当前办理难点重点等工作展开深入研讨,共同研究解决方案,确保按时完成烈士陵园登记工作。
一要统一思想认识,把握重要意义。烈士陵园不动产权证,不仅使“红土有证”,还将有效减少权属纠纷,为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增强法律保障。各职能部门要全力以赴解决烈士陵园手续问题,持续发挥好烈士纪念设施“红色基因库”作用,为烈士纪念设施成为传承英烈精神、赓续红色血脉做好权属保障。
二要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盟自然资源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沟通联动和业务协同,详细梳理问题台账,对兴安盟内因立项材料和用地材料等不动产登记要件缺失无法办证的八处烈士陵园,通过实地调研、资料收集等方式,对缺失的相关资料进行详细梳理和补充完善,实现无缝衔接和高效推进。
三要量身定制方案,高效规范推进。根据烈士陵园的用地性质、规划要求等因素,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按照“分类分别,一园一策”的工作思路,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压缩办理时间,对于资料完整的尽快进入办证程序,第一时间办理登记;对于资料缺失的尽快补充完善,全力推进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规范高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