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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推出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

来源:兴安盟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01-03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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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扎实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提升盟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规范化与标准化,旨在全面履行登记职责,规范登记行为,细化登记类型,确保林权登记有章可循,兴安盟自然资源局出台了《兴安盟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

  此次规范的出台,是兴安盟自然资源局在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便民服务水平上的关键举措,通过完善登记操作要点,切实保障林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推动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的规范化与标准化,为林权制度改革和林业资源管理提供坚实保障,促进兴安盟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与可持续发展,为后续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筑牢根基,进一步推动兴安盟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兴安盟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共七部分,各部分相辅相成,“总则”为整体工作明确了目标与方向;“术语和定义”对各类专业词汇进行了严谨阐释,避免了因概念模糊而产生的歧义,确保了信息传递的准确性与一致性;“法律依据”援引了一系列权威法律法规,从国家大法到地方条例,全方位为登记工作筑牢了合法合规的坚实壁垒,使其在法律的框架内稳健运行,任何操作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基本原则”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理念,保障每一位林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工作内容”将复杂的登记流程抽丝剥茧,细化分解为一个个具体、可操作的环节,从地籍调查到林权登记,每一步都清晰明了,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与质量;“林权登记”是整个规范的核心亮点之一,涵盖了林权类不动产登记中可能出现的各类实际情形,除了《不动产登记规程》(TD/T 1095-2024)规定的林权登记类型,也对林权抵押登记、更正登记、查封登记以及补证、换证等事项进行了规范,为工作人员应对复杂多样的登记业务提供了精准的解决方案;“附录”部分,提供了各类文书模板、进一步方便了工作人员的日常操作,减少了不必要的繁琐程序,提升了整体工作的便捷性与流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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