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关于“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和实施监管机制”的要求,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2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兴安盟自然资源局开展了“兴安盟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
兴安盟自然资源调查规划研究中心承接本次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以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依据2024年6月底之前的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和最新的相关专题资料,结合实地调查等对兴安盟所辖6个旗县(市、区)开展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为掌握城市建设总量、用地结构、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等情况,支撑城市建设用地细化、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监督、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和用途管制等国土空间治理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
自治区验收组对兴安盟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进行验收,综合评定得分96分,质量评定等级为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