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先生: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科右中旗98年发洪水冲倒的房子,重建后如何办理房本”问题,根据《巴彦呼舒镇自建房维修、翻建、新建及原有房屋补办相关手续审批方案》第二款需您先前往科右中旗自然资源局建设工程规划管理股办理重建房屋的规划审批手续。而后若您有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需要到科右中旗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上述审批手续办理完毕后,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程》7.3.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需您持申请人身份证明、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等权属来源材料、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地籍调查成果,依法需要缴纳土地价款、纳税的,提交缴纳土地价款的凭证、完税结果材料等申请登记材料前往科右中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若在办理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随时向科右中旗自然资源局相关部门咨询。 咨询电话:建设工程规划管理股:0482-4664646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0482-4661746 不动产登记中心:0482-41301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