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召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调度会后,兴安盟自然资源局党组高度重视,闻令而动,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工作。
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专题部署安全工作。会后,兴安盟自然资源局立即安排部署,印发了《兴安盟自然资源局关于立即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兴自然资字〔2023〕14号),聚焦超层越界、无证开采、地质灾害、测绘和地质勘查行业等重大风险的防控,要求旗县市立即开展自纠自查,盟局成立六个督导组,深入旗县开展督导检查。
下一步,兴安盟自然资源局将持续聚焦以下四方面保障安全生产:
一是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巡查排查及整治工作,通过群众举报、信访、卫片、日常巡查等途径,对发现存在非法勘查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矿山进行依法查处,建立长效机制,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
二是进一步加强矿山越界开采监督管理,各旗县市自然资源局要按照兴安盟2022年自然资源监测监管实地测量反馈问题要求完成整改任务。
三是聚焦各类矿山企业“合法采矿、违法用地”的局面盯紧露天矿山的堆料场、排土场、生产生活区等矿山附属设施用地手续办理情况,核实其各类附属设施是否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合理布局,对于未办理用地手续、私自占用矿区范围外土地、草原、林地等的违法行为,按照各自的权责范围进行查处和移交。
四是重点核实矿山企业在开采过程中,是否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要求自上而下分台阶进行开采,开采台阶数量、台阶高度、台阶坡面角等参数设置是否符合方案要求,检查是否存在“半边山、一面墙”现象,以及矿区范围内是否设立规范的标识标牌、矿区拐点坐标是否埋设的有界桩等,并将以上内容按照“一矿一策”要求列入整改台账,逐一销号。
安全生产重于泰山。兴安盟自然资源局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持续聚焦安全生产领域,多措并举,以实际行动为复工复产夯实安全稳定基础,为两会的胜利召开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