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申报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入库项目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1〕391号)文件要求,我盟以“三区两线”为重点,选取生态环境影响显著,急需修复治理的重点区域作为入库项目实施范围,经过实地核查测量并委托资质单位编制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兴安盟自然资源局、财政局联合申报了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经内蒙古自治区地质调查研究院组织专家论证,2022年度5个拟入库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项目的申报入库,加快推进全盟历史遗留无主矿山及废弃采坑的生态修复治理工作,促进废弃工矿地高效利用、切实提升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推动生态保护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