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核定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的通知》(国土资发〔2018〕31号)和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占补平衡工作中新增耕地核定的通知》有关要求,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对我局申请的兴安盟扎赉特旗新林镇新林村2016年农民自行实施“旱改水”先建后补项目、兴安盟扎赉特旗音德尔镇金星村等9个村2016年农民自行实施“旱改水”先建后补项目、兴安盟扎赉特旗好力保镇太阳升村等12个村2016年农民自行实施“旱改水”先建后补项目、兴安盟扎赉特旗巴彦扎拉嘎乡农场村2016年农民自行实施“旱改水”先建后补项目、兴安盟扎赉特旗好力保镇黎明村等8个村2016年农民自行实施“旱改水”先建后补项目、兴安盟扎赉特旗图牧吉镇靠山嘎查2016年农民自行实施“旱改水”先建后补项目进行了内业和外业复核,经复核,上述6个项目已通过自治区复核。
下一步我盟将按照占补平衡项目新增地后期管护和地力培肥等有关要求严格监管,保证项目区内耕地长期有效耕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