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自然资源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方案》要求,兴安盟自然资源局提前介入、主动对接民航内蒙古监管局,开展深度合作,为全区首个将航空净空数据纳入“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的盟市,并共同编写了《兴安盟地区运输机场和A1类通用机场净空审核工作办法》,明确了净空审核范围和审核程序,实现政府前期策划阶段即完成净空审核,实现从线下审批到线上策划,实现净空审核区域全面缩减。
此外,兴安盟自然资源局在《兴安盟地区运输机场和A1类通用机场净空审核工作办法》的基础上,印发了《兴安盟自然资源局关于将机场净空审核纳入兴安盟“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的通知》,明确前期策划阶段涉及净空审核所需材料需第三方组织编制的,由各地政府先行组织编制,进一步减小了企业的负担,让企业充享受改革带来的红利,此项举措为全区自然资源系统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