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31日,在盟局三楼会议室,兴安盟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专家在盟局会议室对《科右前旗标定地价成果》(以下简称《成果》)进行了检查验收。参加会议的有兴安盟自然资源局、科右前旗自然资源局的相关专家。验收组听取了科右前旗自然资源局和项目承担单位的汇报,检查了全部成果资料,经过质询和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一、该《成果》符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办发〔2019〕36号)、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标定地价体系建设及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试点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19〕101号)要求。
二、提交的《成果》符合国家《标定地价规程》(TD/T 1052-2017)的规范要求。技术路线正确,标定区域的划分和标准宗地的选取和分布合理,评估方法科学,能够客观地反映现阶段科右前旗土地市场及土地利用的实际。
三、提交的《成果》包括表格成果、文字成果、图件成果及相关基础资料。调查取得的基础资料充分、翔实,提交的成果齐全。成果图件编制符合国家相关制图技术规范要求。
综上所述,科右前旗标定地价成果采用的技术路线科学合理,成果内容齐全,符合国家相关规程要求,予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