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加强和规范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节约会议费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内财行规〔2015〕2号),财务与资金运用科组织学习,严格执行细则要求,将接待会议类型、会议定点场所、协议价格等标准作为财务审批和核算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