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1月1日开始,行政、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由地税部门统一征缴,财政分户预算到各缴费单位,由各单位自行申报缴纳,近日,我单位已按时将财政拨付的指标金额全额申报计划,并根据缴费金额支付到本单位签订三方协议缴费户,并且已完成行政事业单位2020年11-12月份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单位部分及个人部分缴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