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按文件要求,督促各旗县市加快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双评价”、“双评估”、专题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确定作业队伍、明确经费使用范围等一系列工作。并将工作推进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按季度报按时间节点上报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