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然资源部印发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兴安盟实际,已制定了《兴安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并征求了旗县市人民政府和盟直相关部门意见;近期组织学习厅在微信群分享的关于自然资源统确权登记领域的相关视频内容,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