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力度,结合兴安盟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实际情况采取了五条措施,有力推动当前自然资源重点执法工作。
一是抓队伍建设提升整体素质。成立了乌兰浩特市大队、各乡镇(街道)大队,加强队伍建设,着重提升各执法各大队综合执法履职能力。通过强化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积极开展自然资源案件评查,努力创建有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执行力的综合执法队伍,不断提高队伍专业水平和整体素质。
二是加强动态巡查提升预防实效。创新建立动态巡查机制,强化动态巡查的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深化部门之间,支队与大队综合执法队伍之间的协作联动,切实落实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共同责任机制,努力提升推动违法案件的发现率、制止率、查处率。
三是抓案件查处提升办案水平。今年以来支队以动态巡查、卫片下发违法图斑、案件线索移交、12345举报线索核查处理等为基础,坚持有案必查,认真开展自然资源执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加大对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着力提高违法案件查处效率和办案质量,推动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质量上水平。
四是提升硬件水平增强依法履职能力。购置了14台执法记录仪,装备到各执法大队。执法记录仪的使用,首先,可以全程记录执法过程,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和保护执法工作人员的相关权益。
五是坚持依法行政提升执法水平。继续巩固和发扬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作风整顿的成果,进一步转变行政执法作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牢固树立为民执法、秉公执法、规范执法、严格执法、廉洁执法的良好形象,实现执法队伍素质和水平有新的提高,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新的进展,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有新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