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党委、盟委工作要求,为全力做好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工作,3月26日上午,我局召开全盟自然资源系统环保督察部署会议,积极做好环保督察组在兴安盟期间协调保障工作。
会议由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科宇同志主持,会议第一项由党组成员、盟自然资源副总督察张建国同志传达了中央第三生态环保督察组督察内蒙古自治区动员会议精神;会议第二项由党组书记、局长、盟自然资源总督察纪红梅同志传达盟委张晓兵书记在迎接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兴安盟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安排部署工作。
会议强调:一是加强学习、做好准备。盟内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要对习近平对生态文明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全面、系统的学习掌握;对督察的八项重点做到了然于胸;二是加强排查、规避风险。对矿山修复、耕地保护等工作,要全面梳理、立行立改,软件硬件两手抓,制定整改方案、摆出资金数据,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三是专项整治、加大力度。抓好破坏草原林地行为整治工作,结合以案促改,明确角色定位、梳理责任任务;监察执法要下沉一线,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做到全面履职尽责。四是形成机制、协调统筹。持续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指导旗县局、乡镇政府形成合力。五是解决信访、联系群众。第一时间研判、处理、速度快、高质量解决群众举报事件。六是清理欠款、做好沟通。对土地整治过程中遗留欠款问题,相关科室负责人沟通旗县、积极推动、做好把关。七是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凡是环保督察所需材料,局长、分管局长、科室负责人层层把关、严格核实。
会议最后,张科宇副局长再次强调对环保督察组检查期间,我局协调保障工作的要求。
主会场由在家副处级以上领导、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各科室及事业单位负责人参会。
分会场由各旗县领导班子、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各股室及事业单位负责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