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下午,兴安盟自然资源局召开全盟自然资源系统优化营商环境会议,我局纪红梅局长、领导班子、驻局纪检监察组、局机关各科室全体人员、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乌市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员参会。

纪红梅局长指出:自治区政府《关于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2〕4号)共181项措施,涉及自然资源任务60多项,占比高达30%。盟行署召开“落实自治区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方案专题调度会”,安排部署今年营商环境重点工作。对涉及自然资源系统任务进行分解,说明我盟全系统工作任务多、压力大、担子重。
她强调:全系统务必要适应新形势,把握新要求,认真落实《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方案》部署安排,按照盟局党组确定的“优化营商环境提级进位年”,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务必取得人民满意、经得起实践检验的成效。
她要求:一、政治站位再提高,进一步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虽取得初步、阶段性的成果,但仍然存在问题,决不能掉以轻心,要稳中求进,以行百里者半九十的警醒,不懈优化营商环境,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执着,持续净化政治生态,一鼓作气、毫不松懈,坚决打赢这场事关全局、事关未来、事关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整体攻坚战。二、聚焦重点任务,全力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升级任务。全面落实“一网通办”、全面优化审批服务,全力建设“数字自然资源”、“服务自然资源”。提出”三是四要”,一是建立“三级清单”,二是推动“三级共享”,三是实现“三级联动”;一要持续提升审批效率,二要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三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四要深化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三、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举措落地见效。做好“三个强化”,从思想源头上,强化三种思维。强化“群众思维”、“靶向思维”、“法治思维”;从工作方法上,强化三个导向。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从制度机制上,强化三个责任。强化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统筹责任。
此次会议,为优化营商环境、净化政治生态整体攻坚战推动做好开篇布局、统筹把控工作,促进全盟自然资源系统为全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自然资源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