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全盟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达到效果,兴安盟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占明、驻局纪检组组长王海蓉和局机关涉矿业务科室全体工作人员开展集体廉政谈话,精准监督,落实上级纪委关于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任务。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自治区和盟委部署要求,成立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主体责任办公室和监督责任办公室,并安排部署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
二是明确职责任务,建立制度机制。明确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监督责任办公室职责,切实履行专项整治监督责任和督促整改落实、监督执纪执法职责,认领任务,建立台账,使得每项工作都落实到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各项要求落实到位、见到成效。
三是畅通举报渠道,起底问题线索。公布专项整治信访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畅通举报渠道,同时,对2000年以来煤炭资源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切实摸清底数,推动专项整治扎实有序开展。
图为召开煤炭资源领域专项整治集体廉政提醒谈话时的情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