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 科右中旗自然资源局以全盟首个旗级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成立为契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工作要求,积极探索和创新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方式,以推进执法关口前移、强化日常动态巡查、完善执法监管体系等执法模式为抓手,依法履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一、推进执法关口前移。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处理”的原则,变事后处罚为事前防范,采取提前介入的工作方式,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潜在违法行为进行摸底分析、研究对策,把好预防关,将执法关口前置各苏木镇自然资源所。二、强化日常动态巡查。进一步完善执法监察动态巡查方案,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把巡查区域分片到人,把巡查责任落实到人,认真履职,定期巡查,落实巡查责任。三、完善执法监管体系 。构建自然资源三级执法监管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动态巡查为抓手,建立健全覆盖到苏木镇、嘎查的二级自然资源监管体系,形成县乡村三级监管格局。积极实行自然资源执法监察网格化管理, 落实每名巡查人员的管理和服务责任。
四、探索文明说理执法模式。在执法过程或处罚决定中,把说事理、说法理、说情理结合起来,向当事人说清违法事实,说清处理程序,说清处罚依据,做到“行政执法零差错、行政处罚零诉讼”,把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有机地结合起来。(陈春林)